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一直都是要求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包的,没有资质的企业是不能参与劳务作业的。
2015年之前,施工劳务资质分为13项,每项都可能有数个等级,获得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都有专属的承包范围。
而在2015年的资质新标准发布后,施工劳务资质统一为一个标准,不再分等级和类别,并规定获得资质的企业能够给参与所有的劳务作业。
所以,劳务公司申请的资质不再有等级之分,只要获得资质就能承接工程,虽然劳务公司不再有资质等级的要求,但是个人是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劳务分包的,除非农民建房这类简易、零星工程。
虽然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个人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情形,但是这都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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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关于劳务分包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这是要看公司的资质的,要看这个建筑劳务公司申请的是哪些资质,只能分包所申请资质范围内的工作且承接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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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通常情况下劳务承包方可以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直接发包简便易行,节省发包费用,但缺乏竞争机制,易滋生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