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提出离婚,但同时,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违背了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
哺乳期内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就是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就是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女方坚持离婚,就需要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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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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