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证人,不过证明力弱一些。不过,婚姻关系中,能够证明二人日常生活中琐碎事情的,也多数只能是亲朋好友。
对于离婚案件,如何收集据是个关键问题,证据越充分,越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法院是不会主动的收集此类证据。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都必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
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如果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是证明一方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有时候只有亲朋好友才可以证明,所以父母可以作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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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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