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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不生效的后果

2019-09-30合同纠纷收听量175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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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生效与合同无效是两个法律概念,后者指合同内容因为违法而遭到现行法律的否定性评价,自始不得产生当事人所意欲追求的法律效果也即不能生效。前者指合同已成立,内容也并不违法,但由于未能具备生效的若干条件,而不生效。那么,合同不生效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呢?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后果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后果是:自始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三、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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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翔

李翔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李翔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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