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夫妻就是结婚了,对于夫妻买房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当然也有的夫妻一方在婚前有较多的个人财产,然后在婚后用其婚前个人财产买房,那么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种情形是,婚后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若是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情况下,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属婚前个人财产,用该款项购房只是个人财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不会改变个人财产的根本性质,该房屋仍应属个人财产。
另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在购买房屋时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然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还贷,那么房屋不动产权证上双方所占的份额比例是认定夫妻双方对于房屋份额的分配比例。所以,夫妻任意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时支付的方式和最终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信息是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分配房产份额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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