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只有满足了上述生效要件,合同才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
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涉外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按照自愿和真实的原则通过发盘与接受而达成。
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保证不违法及不违背或危害国家的公共政策,否则无效。
5、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
6、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只有满足了上述生效要件,合同才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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