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4条,这些规定包括:(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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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
许多人都会疑惑,管制力度这么轻,那管制是行政处罚吗?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个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因此,管制是刑事处罚而不是行政处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人民群众的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等。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属于主刑的一种。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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