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或释放,以及经法院审理被判处缓刑的可能。
根据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仍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不是被逮捕后就不可以再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仍需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最后还要由法院来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不管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法院审理阶段,如果发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确实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或可以不起诉的,可由法院判决无罪的,都应该立即释放。所以,被逮捕后,还是有被释放的机会,以及经法院审理被判处缓刑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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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语音问答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1、涉案人员实际并不构成犯罪的。2、根据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情况,同时结合《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所犯的罪行进行衡量,发现不可能适用徒刑以上的刑罚的...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的情形。因此,如果只是逮捕,没有经过法院判决,就不会有犯罪记录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的时侯可以延长1至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