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情况。”重点领域是互联网金融、投资融资以及股市房市。
在打击中,将追赃控脏作为重点,严惩首要犯罪分子,把维护受骗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加快资金返还速度,减轻投资者损失。
在立法层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银监会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该条例将成预防、监管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又一法律依据。
在“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李超副主席发表讲话,提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中一些机构合规风控意识较弱,部分地区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非法集资问题在个别地区较为多发。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监管和差异化自律机制,推进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法律体系,优化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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