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工资而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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