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03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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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勇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
韦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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