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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2023-05-29房产纠纷收听量3931举报

语音内容: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心城区公租房分为家庭(个人)自己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条件:看年收入、看房屋数量、看是否已租,具体为:如果你符合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且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承租公房的话 就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人还必须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可选条件的其中一种: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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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凡力

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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