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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暂住证需要哪些证件

2019-02-18房产纠纷收听量15047举报

语音内容:

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外出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治病、学习、出 差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
其中来广州地区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年满16周岁的外来暂住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必须申领 《暂住证》。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出租屋纳税发票
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
注意事项及备注:
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到同一市其他街(镇)暂住的,必须在新的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原《暂住证》才继续有效。凡离开本市的,要将《暂住证》交回签发机关,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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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明月

徐明月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徐明月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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