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人因为一时冲动而和妻子或丈夫闹离婚,甚至提起离婚诉讼,等头脑清醒的时候又后悔了,那么这个时候该怎么挽救婚姻,撤销诉讼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
另外还有一种撤诉方式,那就是在开庭的时候,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这个时候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算是一种消极的撤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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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语音问答
上诉的前提是在法院已经一审判决之后,如果一审的时候,原告撤诉了,那自然是不能上诉的,但是还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离婚起诉后调解后又撤诉算一次离婚诉讼。必须在第一次撤诉之日起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离婚起诉是可以撤诉的,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并制作裁定书,一般来说,法院是欢迎撤诉的,撤诉后就同一问题再想起诉,需要等6个月之后。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准许。
人民法院会作出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如果没有人上诉,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效力,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人民法院做出的每一份判决书都有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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