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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

2023-06-27侵权收听量1838举报

语音内容: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系无权处分行为,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权。作为不知情的配偶,该如何维权呢?因涉及到交易相对人,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市场繁荣和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上设立了善意取得制度用于阻却原所有权人的追回权,在处分的标的物上新创设一个所有权归善意第三人所有。因此,在受让人不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形下,不知情的配偶可以行使追认权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由法院判令恢复原状,恢复登记至无权处分前的登记状态。在受让人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形下,不知情的配偶无权追回共有房屋,由于法定夫妻共有财产制,只能在离婚时才能就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请求另一方赔偿。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不能单纯从产权证上是夫妻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进行简单判断,需要结合房屋取得相关事实及婚内财产约定内容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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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军锋

刘军锋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刘军锋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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