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的管理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
6、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7、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8、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9、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二、债务的管理
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
4、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5、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6、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7、在清回债权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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