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限定为非现役军人)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形。结合军队实际,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规范,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首先,现役军人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军队单位审查同意后,到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第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第三,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
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是作为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结婚所需要的材料与普通人结婚所需要的手续有所不同。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军人同意离婚,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如果军人不同意,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军婚协议离婚程序
免费查看军婚申请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军婚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免费查看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军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程序呢?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