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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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渤
北京市万商天勤(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艳渤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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