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述四个情节,无过错一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才会支持。也就是说婚姻法第46条仅规定四种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赔偿,并且未加兜底的条款,法官是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范围的,或者说仅有婚外情及婚外性行为,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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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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