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合同复印件如果双方均盖公章,说明双方对复印件的内容予以认可,所以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六十五条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