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手机或者其他方式的骚扰,最重要的是保存证据,电话录音,视频监控等,骚扰情节严重到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的,可以报警,向警方提供你所搜集的各类证据材料,由警方调查处理。有严重情节的话,警方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然而我们国家对于骚扰没有明确的定义,更没有入刑,所以警方帮忙的话,第一时间也就是电话打回去警告一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见。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害也是一个办法,但你要查出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并且经历大概3个月左右的诉讼期等。其次你还可以自助,对于手机可以安装拦截与防御软件,对于登门骚扰的,可以与物业积极沟通,禁止其进入你所居住的小区或者单元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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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利用打电话的形式,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其行为是违法的,只要达到三次以上,受害人就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报案时,要提供对方的电话号码,录音,电话清单等即可。
一般言语上的侮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才能构成侮辱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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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反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可以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