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房产纠纷 > 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2019-12-28房产纠纷收听量21303举报

语音内容: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2016标准:根据青岛市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为2936元,即不超过293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备注: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法律依据:
《公租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周凡力

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3134

    语音问答

  • 80090646

    收听量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常识
推荐视频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