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出轨”,一方“婚外情”,另一方能否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至于“婚外情”是否可要求赔偿,法律明确,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若确有证据证明一方的婚外情情形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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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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