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分几种情况:
1、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年龄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法院一般判由母亲抚养子女;但如果母亲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会判由父亲抚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也指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
2、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而不满十周岁时,法院会同等地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及身心健康,就判由哪方抚养。
3、对于离婚时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权,且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法院会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至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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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语音问答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向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主张给付抚养费。
一方起诉离婚和索要孩子抚养费,法院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比如,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即使在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婚内老公未尽抚养义务,妻子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父亲请求支付抚养费。
孩子抚养权名义上跟随父亲,也就是抚养权归男方孩子由女方代养,这样是否可以呢?答案是可以的。但是双方需要对孩子对代养时间、探望时间、费用等约定明确,否则会产生后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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