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有以下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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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媛
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张媛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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