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其中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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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减刑的实质标准: 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 绝对减刑的情形有以下六种: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
无期徒刑减刑期限改为不能少于十三年,同时还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在中国并不存在终身监禁。首先,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其次,在中国法律中,没有终身监禁的刑罚种类。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无论减刑几次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后的处理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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