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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名誉赔偿标准有哪些

2018-11-09侵权收听量3264举报

语音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损坏名誉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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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华秋

邓华秋

贵州君辅律师事务所

邓华秋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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