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刑事辩护 > 管制的刑期怎么计算

管制的刑期怎么计算

2019-02-15刑事辩护收听量887举报

语音内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闻艺

闻艺

甘肃溥德律师事务所

闻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95

    语音问答

  • 520699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