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权利有:第一,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
(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与此相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人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4)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第二,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节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法定监护人的权利有:1、规定监护人有获酬请求权;2、规定监护人的辞任权或拒任权;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孩子监护人的权利包括有获酬请求权,辞任权或拒任权,但是我国法律当中比较侧重于强调监护人的基本职责,所以使得民众也是忽略了孩子的监护人的基本权利。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没有权利放弃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权的。
孩子父母是监护人时,可以拒绝其他人看望孩子。目前法律一般认定如果爷爷奶奶出抚养费,爷爷奶奶也是有权利探视孩子的,前提是孩子父亲已经去世况且爷爷奶奶支付抚养费,相反则不能探视孩子。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