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可外遇出轨的证据都是直接反映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例如男女双方在床上的视频、照片最直接了。如果仅仅是在外边搂搂抱抱的的照片是不可以的。还有就是一方自己承认的录音,录像,自己书写的悔过书、保证书,这些都是属于自己承认的并且保留证据的,证明效力都比较高。再就是警察做的询问笔录,单位作出的作风处罚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外遇出轨证据,警察抓嫖娼的材料也是属于过错证据的。还有一些频繁的宾馆开房记录等等都是直接反映外遇出轨的证据。
如果有些证据在警察局,宾馆,单位等地方保存,普通人不能拿到这些证据,那么可以聘请律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除此之外,没有明确的地点的话,法院是不会调取证据的。法院没有义务为你主动调查取证,所有的证据需要你自己去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现在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及出轨等问题。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等证据,但这些证据只是一些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
依据法律的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男方承认出轨属于当事人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一、书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是邮件; 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或是悔过书等。第二、物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 对方与第三者电话的通话详单等。第三、视听资料。第四、证人证言。
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关系时的录像或照片,能够较为清晰反映出双方存在不轨的行为;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等证据。
离婚诉讼中音频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