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婚姻登记,必须是由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但有个别情况是,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乡里乡亲的大家都知道,因为有熟人 或者在外地生活工作,不想折腾了,就找了关系,其他手续材料基本齐全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没到场就把证给领了,这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简单说, 登记上的瑕疵不影响婚姻的效力,但如果是找个比较像的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代替自己去拍照,这种情况办的结婚证,只要其他实质条件满足,确实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他们的婚姻也是合法有效的,其中一方也不能据此主张说无效或者把婚姻撤销,这种情况多数是两个人确实是,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只是因为某些条件下偷懒,形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上的小问题造成的,这和弄虚作假 骗取结婚证是两回事,骗取结婚证通常是有禁止结婚的情形,也就是要结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假手续,没有如实告知具有不可结婚的因素,而骗到结婚证的。这种时候才是收缴结婚证撤销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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