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无期、死缓减为有期徒刑及数罪并罚的情况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被判处有期徒刑离婚起诉状精选文档
免费查看被判处有期徒刑离婚起诉状【精选示例】
免费查看合同诈骗80万判多少年的有期徒刑规定
免费查看第一学期师徒结对徒弟总结
免费查看教师师徒结对实施打算
免费查看刑法计算总结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