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离婚诉讼也是如此,想在哪个问题上占据优势,那就在哪个方面收集尽量充分的证据。
比如说争孩子抚养权,那就从孩子年龄,与谁共同生活时间长,自己的住房条件,经济条件和工作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孩子和在一起,对孩子更有利。同时,收集并提供对方不利于孩子教育和共同生活方面的,对另一方不利的证据。
如果对方有过错,想多分财产,那就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出轨、家暴的聊天记录,照片,视听资料,报警的询问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