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60条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要偿还债权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 该债务必须是犯罪分子在被判处没收财产之前负的债务,否则不能偿还;
2、 该债务必须是正当债务,否则也不能偿还;
3、 该债务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并且查证属实;
4、 该债务必须在没收的财产份额以内,并按照民法中债务偿还的顺序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