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五十八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张健
上海仁良律师事务所
张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