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接受继承或者是赠与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在接受继承或者是赠与所得的财产中,明确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婚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该婚内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当涉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权属关系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四、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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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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