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就离婚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第一、双方的身份信息。
第二、结婚证的复印件。
第三、子女的身份信息,比如出生证。
第四、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几个大的部分,双方的感情状况、生育子女的情况、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情况的描述等。此外,原告在起诉状当中应当明确诉讼请求,比如子女应当由谁来抚养,财产归谁,以及债权债务由谁来承担等。
第五、要提供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原告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在起诉状当中所主张的事实和所提出的诉求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