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羁押期限,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根据六机关《规定》的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4条、156条和15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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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3.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等...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可延长期限的主要情况有:《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二、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
羁押后到判决的时间不是恒定的。因为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具体案情,时间会有很大的差别。审理期限也会根据具体案情而不同。一般而言,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二个月,有法定事由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或重新计算羁押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