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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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刑法》中允许的的正当行为,防卫过当是《刑法》中给与否定评价的行为,防卫过当行为在《刑法》中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
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
法律没有对正当防卫是否可以持械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对方持械攻击你,而你从路边捡到的武器(板砖,棍子)对其攻击算是正当防卫。如果是你自身带的武器(匕首,短刀,甩棍等)就可能无法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杀死人,首先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如果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属于正当防卫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