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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暂住证怎么办理

2019-02-18房产纠纷收听量4225举报

语音内容: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福州地区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取代,还需要提供暂住半年以上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
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
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
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
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第六条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
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第七条 暂住证丢失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第八条 暂住证登记项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常住户口
所在地、居民身份证编号、暂住地址、暂住理由、有效期限等。
暂住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更
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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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颖

王颖

福建和来律师事务所

王颖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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