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行政诉讼 >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有哪些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有哪些

2018-09-14行政诉讼收听量3078举报

语音内容: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华律网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了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葛成敏

葛成敏

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葛成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31

    语音问答

  • 1106482

    收听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