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行为人偷回自己抵押的车子,满足以下要件即会被认定为盗窃:
1、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的所有权;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转移他人的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4、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其次,抵押出去的财物,原所有人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因此,车子被抵押期间,原所有人会被限制对车子处置、交易以及变更的权利,所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即车子原所有人不能擅自转移车子的占有。
抵押人明确知道抵押的车子为他人合法占有,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回抵押车,满足盗窃的条件,所以属于盗窃。
最后,抵押人偷回抵押的车子构成盗窃,并且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不过,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结合具体情况。
当然,有些人借钱不还被追款,债权人擅自将对方的车子做抵押,并且强行开走,导致抵押人偷车的,双方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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