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离婚时不能要求男方支付青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男方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只有男方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女方在离婚时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女方在离婚时不能请求青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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