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对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分配,而婚前的个人财产,或是约定了财产分别制的婚后财产,不需要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可以看出,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首先是可以双方协商处理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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