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指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拒绝。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又称为待定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其缺乏相应的生效要件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因其欠缺的并非合同生效的实质性要件,可因其他事实的发生而发生法律效力。
可分为:
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未定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未定合同;
3、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