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
“‘强制购物’是最基本的套路,低价是旅行社相互竞争的营销策略。旅游“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现象,最早出现在东南亚,后从广西蔓延到我国其他地区。“尤其是中老年人,因为可能获取信息不是那么及时、准确,不习惯各种各样的预订,他们对跟团可能更感兴趣。相应地,上当受骗也更多”。消费者首先要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其次要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各项服务内容,尽量不要购买“零负团费”服务,否则很可能在旅途中被强行加价、倒卖,最后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良好的市场信息发布和沟通机制,建立旅行社“黑名单”;行业协会可以学习台湾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的做法,及时曝光服务不好的旅行社,对于服务良好的给予明示。他还建议国家旅游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处理不合法的旅行社,提高其违法成本。“工商管理部门也可以发挥作用,多部门应当联合起来进行事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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