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刑事辩护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相关罪的界限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相关罪的界限

2018-07-26刑事辩护收听量868举报

语音内容: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在于:
第一,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
第二,实施犯罪的方法和行为有所不同。
第三、实施犯罪的人数有所区别。
第四、实施犯罪的过程不同。
第五、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刑事处罚结果不一样。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2、犯罪形式不同。3、客观方面不同。4、犯罪主体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陈华

陈华

广东当儒律师事务所

陈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93

    语音问答

  • 1806713

    收听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