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我国采用“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1)属地原则中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
提示:这里所称“境内”,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
(2)效果原则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也适用《反垄断法》
2.《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和行为类型(3+1)
(1)经营者(行业协会)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行业协会:价格联盟之类的垄断行为);
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3.反垄断法适用除外
(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3)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其垄断性经营权。
提示: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适用《反垄断法》。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限定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借款、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可以设定担保。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没收财产的范围: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