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虽然您与美容店订立合同(办理会员卡)时,载明了“不退不换”条款,但是该格式条款限制了您的主要权利,应属于无效。美容店作为经营者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约定的服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因此,您作为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美容店应该给您办理退卡,并将扣除已使用次数的相应对价后的剩余款项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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