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并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
二、收购
收购(Acqu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三、兼并
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 承担债务式兼并;2. 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
四、并购
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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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用法中,“合并”和“收购”的区别并没有那么大,“合并”听起来比较“平等”,没有“大买下小”的意思。虽然说在意思上有细微的差别,但就像“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一样,差不多是可以互换的同义词...
如果目标企业不对收购企业进行基本的尽职调查、分析,往往会被骗取商业秘密,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企业应重视分析、辩别对方的并购意图,对不具有真实并购意图的企业,应果断地拒绝并购。
明确并购动机;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
一般并购是指兼并和收购。首先,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其次,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
存在的风险点:第一、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造成不利后果。二、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等导致失败。第三,可能产生的纠纷主要有:产权不明...